2015年1月15日,湖北随州广水市人民法院向当事开发商送达了《行政裁定书》,当事人吴某自愿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缴纳了3万元罚款,补办了相关防雷行政审批手续。
2014 年6月25日,广水市气象局气象执法中队开展防雷安全执法检查时发现,某开发商开发的一小区建设工程项目防雷装置设计在未经气象主管机构审核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在调查处理过程中,当事人拒不配合,多次使用胡搅蛮缠等手段逃避行政处罚。广水市气象执法中队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调查核实违法实事,收集违法证据,在规定期限内下达处于3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在当事人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情况下,广水市气象执法中队在随州市气象局法制科的具体指导下依照法定程序启动了非诉强制执行申请程序。
去年十月,国务院取消了防雷产品使用备案核准和外地防雷工程专业资质备案核准两项防雷相关的行政审批项目。于此同时,气象系统也加强了对中国气象局第21号令《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的宣贯力度和执法力度。2004年,宝鸡市有3家单位未按规定进行防雷装置设计审核,且不履行处罚决定,被处以6万元至9万元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