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 1.简述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的构成。P290 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由用户信息传输装置、报警传输网络、监控中心以及火警信息终端等几部分组成。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的构成如图所示。 2.简述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的安装要求。P293 用户信息传输装置应设置在联网用户的消防控制室内,联网用户未设置消防控制室时,则应设置在有人值班的场所。该装置在墙上安装时,其底边距地(楼)面高度宜为1.3~1.5m,其靠近门轴的侧面距墙不应小于0.5m,正面操作距离不应小于1.2m;落地安装时,其底边宜高出地(楼)面0.1~0.2m。用户信息传输装置应安装牢固,不应倾斜;安装在轻质墙上时,应采取加固措施。引入用户信息传输装置的电缆或导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1)配线应整齐,不宜交叉,并应固定牢靠。 2)电缆芯线和所配导线的端部,均应标明编号,并与图纸一致,字迹应清晰且不易退色。 3)端子板的每个接线端,接线不得超过2根。 4)电缆芯线和导线,应留有不小于200mm的余量。 5)导线应绑扎成束。 6)导线穿管、线槽后,应将管口、槽口封堵。 用户信息传输装置的主电源应有明显标志,并直接与消防电源连接,严禁使用电源插头进行连传输装置与备用电源之间应直接连接。用户信息传输装置使用的有线通信设备应根据国家有关电信技术要求安装,网间配合接口、信令等应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 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中监控中心的各类设备根据实际工作环境合理摆放,安装牢固,适宜使用人员的操作,并留有检查、维修的空间。远程监控系统设备和线缆应设明显标识,且标识应正确、清楚。远程监控系统设备连线应连接可靠、捆扎固定、排列整齐,不得有扭绞、压扁和保护层断裂等现象。 3.简述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的调试步骤。P293 1)调试准备 2)各部分的系统调试 a. 用户信息传输装置调试 b. 通信服务调试 c. 报警受理系统调试 d. 信息查询系统调试 e. 用户服务系统调试 f. 火警信息终端调试 4.简述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的检测项目和内容。P296 1)连接3个联网用户,测试监控中心同时接收火灾报警信息的情况。 2)从用户信息传输装置获取火灾报警信息到监控中心接收显示的响应时间不大于10s。 3)监控中心向城市消防通信指挥中心或其他接处警中心转发经确认的火灾报警信息的时间不大于3s。 4)监控中心与用户信息传输装置之间能够动态设置巡检方式和时间,要求通信巡检周期不大于2h。 5)测试系统各设备的统一时钟管理情况,要求时钟累计误差不超过5s。 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检测完毕后,填写《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检测记录》 5.简述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日常检查和年度检查的测试项目。P296 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日常检查测试项目: 1) 用户信息传输装置的使用与检查 2) 通信服务器软件的使用与检查 3) 报警受理系统软件的使用与检查 4) 信息查询系统软件的使用与检查 5) 用户服务系统软件的使用与检查 6) 火警信息终端软件的使用与检查 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投入运行满1年后,每年度对下列内容进行检查: 1)每半年检查录音文件的保存情况,必要时清理保存周期超过6个月的录音文件。 2)每半年对通信服务器、报警受理系统.信息查询系统、用户服务系统.火警信息终端等组件进行检查、测试。 3)每年检查系统运行及维护记录等文件是否完备。 4)每年检查系统网络安全性。 5)每年检查监控系统日志并进行整理备份。 6)每年检查数据库使用情况,必要时对硬盘存储记录进行整理。 7)每年对监控中心的火灾报警信息、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等记录进行备份,必要时清理保存周期超过1年的备份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