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就是大年三十了,也是除夕夜,大家都在热热闹闹地准备年夜饭,孩子们会跑到外面放着鞭炮,增添新春的气息。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是中华民族的传统习俗,但烟花爆竹特别是一些大型的礼花弹具有相当程度的危险性,是造成火灾、爆炸事故的主要因素。烟花灿烂不及生命,燃放一定要注意安全。
火灾案例:
2009年1月31日(农历正月初六)23时54分,福建省长乐市拉丁酒吧因消费者为庆祝生日燃放自带烟花,引燃酒吧顶棚易燃可燃材料,造成15人死亡、24人受伤。2011年2月3日(农历正月初一)0时13分,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皇朝万鑫国际大厦因客人燃放烟花爆竹,引燃建筑物外墙保温材料,造成直接财产损失9384万元。
要点提示:
第一,要购买质量合格的烟花爆竹,燃放前一定要看清燃放说明,采取安全的方法进行燃放。特别是对一些低龄儿童,必须在成年人监护下才能燃放。
第二,不要在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周边,特别是外墙采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的建筑周边包括下水道等管井(容易产生易燃沼气)旁燃放烟花爆竹。有的类似场所已在醒目位置张贴了“禁放”标识,请大家注意。
第三,不要违规燃放像礼花弹等超标烟花。燃放高空喷射礼花时,应当将礼花用沙土、石块等固定,防止燃放中礼花倾倒伤人。
第四,严禁在公共场所室内燃放烟花爆竹,包括冷烟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