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城市噪音污染问题,前些年就引起了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重视,也切实加大了治理力度。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噪音整治工作仍需常抓不懈,还要不断根据咱们当地的实际情况调整方略。新的恩施市《城市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当中都有哪些内容?《区划》的颁布对治理城市噪音又有哪些作用呢?
新的恩施市《城市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对部分区域噪声控制类别和范围进行了调整,共设置了106个环境噪声监测点位。据记者了解,调整后的城市声环境功能分为4类: 1类声环境功能区为学校、医院、行政办公区、公园和规划公园区、成片居民住宅区、历史文物保护单位和部分风景区,昼间噪声不得超过55分贝,夜间不得超过45分贝;2类声环境功能区为城区主要商业区域以及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城乡结合部区域,昼间噪声不得超过60分贝,夜间不得超过50分贝;3类声环境功能区为工业区域,昼间噪声不得超过65分贝,夜间不得超过55分贝;4a类声环境功能区为高速公路、一、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次干路红线以外一定距离的区域,昼间噪声不得超过70分贝,夜间不得超过55分贝;4b类声环境功能区为铁路干线两侧区域,昼间噪声不得超过70分贝,夜间不得超过60分贝。此次恩施市调整城市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也为相关执法部门提供了更加具体的执法依据和标准。
此次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调整,将恩施州中心医院等医院、连珠塔等部分历史文物保护单位及新增的女儿城等风景区、七里坪物流产业园等工业园纳入其中。同时,根据恩施市实际情况,首次将市域内铁路干线及两侧区域纳入该市城市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