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全国很多地方的小区居民因广场舞带来的噪音苦不堪言,广场舞噪音治理已成全国难题。热衷于广场舞的大爷大妈们也觉得委屈,不就是想找个地方休闲一下吗?怎么就这么难呢?广场舞到底该不该禁止?又该如何满足居民的文化娱乐需求呢?
近些年,有不少州城市民反映,他们住所附近每天都有人跳广场舞,影响了附近居民的生活。对此,恩施市城管部门也加大了巡查、就地监管的力度。10月21号晚上8点多钟,记者跟随恩施市城建监察大队噪音中队的执法人员来到州城桥硒广场,发现有不少市民在这里跳广场舞、打陀螺。城管部门的执法人员上前告知健身团队负责人,一定要将广场舞的音量调到允许范围内,注意控制健身时间,参与健身的市民也对此表示理解。
根据最新调整的城市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值为昼间60db(A)、夜间50db(A),适用于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广场舞也应划分于此类标准之中。目前,全民健身已经上升为国家战略,健身是人体必需的活动之一,强制对其进行制止并不可行。为了给广大老百姓提供健身的场所,同时将噪音给人们带来的影响降到xx,恩施市城管部门与办事处联合下发了公共场所健身活动文明公约,对广场健身活动的场地、时间以及广场舞的音量大小做出了相关规定。
每天晚上7点到9点,恩施市城建监察大队噪音中队会安排队员,在城区的11个广场进行巡查,严格按照文明公约上的规定,规范市民公共健身。
看来,想要减少城市噪音污染,除了要靠部门的治理,更需要产生生活噪声源头的单位和个人,自觉减少和控制噪声,为广大市民提供一个安静的居住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