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清流污水处理厂二期BOT项目招标
招标编号:chuz20100086
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环保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安徽
根据安徽省滁州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对滁州市清流污水处理厂二期BOT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项
目投资人。现邀请国内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提交资格预审资料,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三、项目地点:滁州市清流办事处红庙村民组
四、项目背景、规模、招标内容及建设期要求:
1. 项目背景:
1.1 滁州市清流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建设规模5万m3/d,采用BOT模式融资建设。经全国公开招标
确定由中冶华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为BOT运营商,一期工程于2008年12月底正式商业运行,目前已
满负荷运行。二期工程是在一期工程厂区内扩建,项目建设用地已在一期工程建设时征用并预留
,部分设施(包括:厂区建设用地、办公楼、进水泵房、脱水机房、xx渠、超越管、尾水排放
管、厂区道路围墙、厂外提升泵站等)已在一期工程建设时完成;
1.2 二期投资人需向一期投资人一次性支付一期公共部分设施费用,暂定为600万元人民币,具体
数额以审计结论为准;
1.3 二期投资人关于二期项目的建设、运营和管理等实施方案需征得一期投资人的同意,具体由
政府协调安排;
1.4 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不超过0.707元/m3。
2.建设规模:污水处理能力5万m3/d,保底水量:正式运营起两年内2.5万立方米/日,第三年及
以后运营期内为5万立方米/日;污水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B标准。
3.招标内容:滁州市清流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的特许经营方式进行
建设和管理,通过公开招标形式选择项目投资人,由该项目投资人组建的项目公司在特许经营期
限内负责项目的投融资、设计、建设、采购、运营和维护,在特许经营期满后将项目无偿地移交
给滁州市人民政府或其指定机构。特许经营期限为从项目建成商业运营之日起 23年。
4.建设期要求:2010年8月底试运行。
五、资金来源: 投资人自筹。
六、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1.5亿元
人民币或以上,净资产(以08年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为5亿元人民币或以上,持有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2. 投标人具有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颁发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甲级资质(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
;
3. 投标人具有国家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证书;
4. 投标人在国内有单个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规模达10万m3/d或以上的项目设计、运营管理经验;
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7.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8. 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七、时间、地点安排:
1.公告发布时间: 2010年2月23日8:00
2.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10年2月27日9:30 (2010年2月27日9:30召开资格预
审会议,并于当日将审查结果函告投标人。)
3.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0年3月1日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0年3月10日15:00
负责人:赵娜
招标代理机构电话:010 51810306
招标代理机构传真:010 5181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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