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东南造船厂搬迁改造三期工程涂装工场建筑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开标时间:2010-03-1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福建省东南造船厂搬迁改造三期工程涂装工场建筑工程施工项目,已由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闽经贸备[2007]K0001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东南造船厂,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招标人为福建省东南造船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编号:0624-10130166)。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福州市马尾经济技术开发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福建省东南造船厂搬迁改造三期工程涂装工场建筑工程施工项目,包含:涂装工场的整体土建、钢构,给排水,电气施工等,涂装工场单跨跨度27m,工程造价约为80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建省东南造船厂搬迁改造三期工程涂装工场建筑工程施工项目,招标范围和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本招标文件相关要求为准。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进行招标,投标人投
标报价以工程量清单为准,实行总价包干。
2.4. 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0 年3月,总工期:190日历天内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节点工期:2010年8月1日前完成主体结构工程,且具备设备安装条件。
2.5. 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要求应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人员没有存在闽建法[2007]15号文规定的违法违规的从业限制的情形;
3.7.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有资格成为中标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2月 22日至2010年 2 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3时 0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电子光盘)每份售价200元,招标图纸每份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3月18日上午9时00分提交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和身份
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xx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
5.2. 招标人将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一地点和截止期的同一时间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随带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原件)应当参加开标程序,并现场核验身份。投标人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的,视为自行放弃抽取中标候选人资格。
5.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负责人:赵娜
招标代理机构电话:010 51810306
招标代理机构传真:010 51810309
邮箱:zhaona2129@126.com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体育南路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