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市第二水厂扩建工程设备采购及施工总承包项目
所属行业:其它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福建
招 标 公 告(重新招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乐市第二水厂扩建工程设备采购及施工总承包项目,项目业主为 长乐市二水厂
扩建工程建设指挥部 , 建设资金为 自有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
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福建省长乐市;
2.2. 工程建设规模:在二水厂厂区新建5万m3/d竖向折板絮凝、平流沉淀池一座,新建5万
m3/d气水反冲洗滤池一座,新建5万m3/d清水池一座,改造现有送水泵房新增5万m3/d的供水能
力;新建20万m3/d排水排泥池一座,新建20万m3/d浓缩池一座,新建20万m3/d脱水车间一座(
设备按10万m3/d安装),除新建水处理系统设备外,需要利用原有二级泵房扩产5万m3/d,总
投资约 3600万元人民币。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施工、设备供货、设备安装与调试、工程竣工验收
和交付使用以及其他相关服务,具体详见《第6章 招标图纸》、《第7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投标报价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技术参数和标准要求以“长乐市二水厂扩建工程设备技术标准”
为准。
本项目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和包施工管理、包调试及试运行的工
程总承包方式,中标人对于招标人单位承担的是交钥匙工程。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300个日历天(从中标通知书发出3天后开始计算工期,其中包含30
天试运行期);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满足项目总工期及各专业工程工期进度要求;
合同签订160天以内完成泵站扩容、清水池建设(土建、供电、工艺管路、设备安装及自控)
,并且具备新增5万吨临时调峰通水运行条件;工程进展270天以内需保证完成全系统并网试通
水。
2.5. 工程质量要求:工程的质量标准为符合设计和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有关标准、规范的合格
标准及竣工备案要求;出厂水质的质量标准为本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或投标文件中对出厂水
质的描述和承诺(上述标准中以要求最严格的为准);设备的质量标准为本招标文件提出的技
术要求、投标文件中的对技术性能的描述和承诺、设备生产商的合格标准或国家相关标准(上
述标准中以要求最严格的为准);投标人还须保证本工程创福州市“榕城杯”优良工程。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1月21日至2010年1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
外),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时30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
同)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 200 元,招标图纸1500元,售后不退。
地址: 北京丰台区丰台北路32号
邮编: 100071
联系人:谢琳 游明
电话:010-63835786 15801640948
传真: 010-51113193
电子邮件:zhaobiao-011@163.com (资质、业绩请发到此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