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收到一封青岛华之文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之文公司)谴责深圳市粤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成公司)严重违约欺骗代理商的谴责书。
华之文公司的臧先生介绍:粤成公司是一家生产摄像机的厂家,双方于2007年01月13日正式签订一级经销商代理协议(年销售任务为壹佰万元),前期双方合作愉快,但后来业务方面:由于粤成公司出现重大人员离职变动,负责华之文公司的人员在半年内换了3次(庄经理、蔡经理、熊经理),原先承诺华之文公司的各项事宜难以逐项落实;技术方面:粤成公司承认技术人员离职后产品的效果和质量也严重出现问题(只给华之文公司退了部分问题机)。臧先生具体说:双方合同第二项第五条:“甲方保证不再向当地区第二家供山百洋品牌的货;甲方在网站及媒体宣传时应保证乙方地区代理的{wy}性。”但粤成公司针对青岛地区的来电肆无忌惮的乱报价及发货,且在臧先生亲自以“其它家电子公司”的名义拨通粤成公司电话询价格及调货时,负责接电话的林先生直接报价且根本不提华之文公司是代理商一事,当臧先生更直接问粤成公司的林先生要从青岛代理商购买时,粤成公司更给出了惊人的回答:“从代理商处购货价格高,厂家直供价格低,从厂家直接发货就可以了”太让代理商心寒了,难道代理合同是一纸空文?难道年销售百万的任务量换不来对合格代理商的一句肯定?因此事,臧先生直接去电粤成公司业务部门,经开会研究辞了接电话乱报价、乱发货的林先生,且承诺要对粤成公司违约给华之文公司进行赔偿,直到今天也无任何实际行动及赔偿。再后来粤成公司又换了位李小姐与臧先生联系后续事宜,更可气的是这位李小姐竟然否认双方有签约合同及自身违约一事(华之文公司握有粤成公司盖章违约文件),且对自己公司有质量问题的机器仅退一部分.
华之文公司的臧先生想通过此文提醒广大代理商朋友在与生产厂家签订代理合同时一定要慎重,千万别让不守信誉、不守合同、惟利是图的厂家蒙蔽欺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