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从软件完成之日起自动产生,登记并不是权利产生的必要条件。那么为什么还要做呢?因为登记申请人通过登记,可以:
● 通过登记机构的定期公告,可以向社会宣传自己的产品。
● 在发生软件著作权争议时,《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是主张软件权利的有力武器,同时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保护的前提。如果不经登记,很难举证说明作品完成的时间以及所有人。
● 在进行软件版权贸易时,《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作为权利证明,有利于交易的顺利完成。同时,國家xx部门的认证将使您的软件作品价值倍增。
● 合法在我国境内经营或者销售该软件产品,并可以出版发行。著作权登记是软件产品登记的前提条件。
● 申请人可享受《产业政策》所规定的有关鼓励政策。
软件著作权申请手续如下:
网上填写申请表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是國家版权局认定的为一的软件著作权登记机构,目前除北京地区设有软件著作权代办机构,其他各地都需要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进行软件著作权登记。
1、注册用户名(用于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的填写、修改、打印),用户名和密码一定要保存一下,以备将来办里软件著作权登记时要修改信息时所用。
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要填写的内容包括:
A、软件全称、简称、版本号、开发完成日期、软件开发情况(独立开发、合作开发、委托开发、下达任务开发);
B、原始取得权利情况、继受取得权利情况
C、权利范围、软件用途
D、技术特点(软件名称、用途、技术特点、开发的软硬件环境、编程语言及编程语言版本号、程序量、零售价格)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指软件的开法者或者其他权利人依据有关著作权法律的规定,对于软件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就权利的姓质而言,它属于一种民事权利,具备民事权利的共同特征。著作权是知识产权中的例外,因为著作权的取得无须经过个别确认,这就是人们常说的“自动保护”原则。软件经过登记后,软件著作权人享有发表权、开法者身份权、使用权、使用许可权和获得报酬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