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灭火器适用范围:
国家标准《火灾分类》(GB/T 4968-2008)根据可燃物的类型和燃烧特性将火灾分为六类,各种类型的火灾所适用的灭火器依据灭火剂的性质应有所不同。
一、A类火灾(固体物质火灾)
水基型灭火器、ABC干粉灭火器,都能用于有效扑救A类火灾。
二、B类火灾(液体或可融化的固体物质火灾)
这类火灾发生时,可使用水基型灭火器、BC类或ABC类干粉灭火器、洁净气体灭火器进行扑救。
三、C类火灾(气体火灾)
发生C类火灾时,可使用干粉灭火器、水基型灭火器、洁净空气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进行扑救。
四、D类火灾(金属火灾)
这类火灾发生时可用7150灭火剂(俗称液态三甲基硼氧六环,特种灭火剂,主要化学成分为偏硼酸三甲酯),也可用干沙、土或铸铁粉末代替进行灭火。
五、E类火灾(带电火灾)
发生物体带电燃烧的火灾时,{zh0}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器或洁净气体灭火器进行扑救,如果没有,而可以使用干粉、水基型灭火器扑救。应注意的是,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器扑救电气火灾时,为了防止短路或触电不得选用装有金属喇叭喷筒的二氧化碳灭火器;如果电压超过600V,应先断电后灭火(600V以上电压可能会击穿二氧化碳,使其导电,危害人身安全)。
六、F类火灾(烹饪器具内的烹饪物火灾)
F类火灾通常发生在家庭或饭店。当烹饪器具内的烹饪物如动植物油脂发生火灾时,由于二氧化碳灭火器对F类火灾只能暂时扑灭,容易复燃,一般选用BC类干粉灭火器、水基型灭火器进行扑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