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现在起,海门市开展再生橡胶企业转产转型专项行动。日前,海门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专项行动方案。
开展再生橡胶企业转产转型专项行动,旨在严厉打击海门市再生橡胶企业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提升再生橡胶企业污染防治水平,规范再生橡胶企业环境行为。方案要求,凡环保、安全、消防等手续不全,企业布局、生产经营规模、工艺装备、资源回收利用及能耗等条件不到位;污染物不能达标排放的企业,要在规定时间内停产到位。
各区镇、各相关部门要督促停产企业严格按照《准入条件》,扎实推进环境问题整治和企业转产转型相关工作。海门市环保、发改、安监、消防等部门组成联合验收工作小组。各再生橡胶企业向联合验收工作小组提出验收申请,工作小组严格对照相关标准进行验收。各再生橡胶企业通过验收后,方可恢复生产。对在2018年6月30日前,验收达不到准入条件的企业实施关停。2018年年底前,关停企业完成主要生产设备拆除等工作。
海门市在海门港新区规划建设再生橡胶产业园区。新投再生橡胶项目进园区的企业,2018年年底前须递交建设方案、设备技术方案和污染物防治处置方案。方案经市再生橡胶企业转产转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后,可给予该项目开工建设之日起两年过渡期,到期后原企业必须关闭。过渡期企业必须遵循环保、安全等法律法规,若发生环境、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律停产,直至关闭。
对符合就地转型条件的企业,实施就地转型提档升级。就地转型升级的企业,2018年年底前须递交转型建设方案、设备技术方案和污染物防治处置方案,方案经市再生橡胶企业转产转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关停企业可自行转产或出租厂房转产,转产项目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所在区镇产业规划布局及《海门市产业项目质量综合评估办法(试行)》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