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山东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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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山东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根据山东省统计局于2009年2月11日发布《2008年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6305元;   2、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1007元;   3、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641元;   4、农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077元。   5、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26407元; http://www.jnlinla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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