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质、木质防火门产品型式认可补充细则》第三条规定,木质防火门生产企业必须配备木材阻燃处理设备。但由于部分生产企业在工厂认证和型式检验认证时提交的技术文件中称木材未进行阻燃处理,因此形成了一种认识,即使用阔叶树材生产防火门时,木材不需要进行阻燃处理。该提法对木质防火门的质量监督和公平的市场竞争危害极大。可以肯定地说,木材不进行阻燃处理,又不用防火涂料或不燃材料进行保护,防火门的耐火极限肯定达不到甲级防火门的要求。
《木质防火门通用技术条件》规定了《木质防火门用的选材标准》:为了去掉活节、死节、髓心、裂缝、斜纹和油眼等缺陷,使用一级原木锯成的板材,从板材到成品的木材利用率门框和包条一般低于20%、门扇骨架料低于28%。较低的木材利用率一是提高了产品成本,二是造成资源浪费。此外,绝大部分木材难于进行浸渍处理,而对截面尺寸为50×100mm以上的木材进行浸渍处理更加困难。因此,发达国家普遍采用阻燃集成材制作木质防火门的门框和门扇骨架。
依据如下:欧洲在木结构强度计算中采用的木材平均燃烧速度为结构木材0.7mm/min、室内装饰材用阔叶材0.5mm/min?针叶材0.6mm/min(受火面是垂直状态)[8],日本建筑设计采用的木材燃烧炭化速度为0.6mm/min[9]。防火门门扇骨架料的厚度通常为35mm左右,以0.6mm/min的燃烧炭化速度计算,60min便全部烧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