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路上的两只“拦路虎”
细数认定条件,“拦路虎”至少有两个。
{dy}个“拦路虎”怕是知识产权指标。没有知识产权的企业不能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规定的知识产权按照“硬度”也就是知识产权的质量分为两类,“硬度”强的如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gjj}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为Ⅰ类,没啥“硬度”的如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不含商标)为Ⅱ类。有一个以上Ⅰ类过硬的知识产权,那就会顺利过关,当然如果认定当年有N个Ⅱ类也勉强可以。这个拦路虎的厉害之处除在于“有”以外,还联动到企业的创新能力评价,知识产权“硬度”不够,严重影响得分,分不够认定也是通不过。创新能力首先从知识产权指标评价,知识产权指标满分30分,技术的先进程度{zg}8分,考察技术的“硬度”也就是先进性,这里用句兵家之言就是“兵不在多而在于精”,或者是“一夫当关万夫莫开”,有“一夫当关”的技术,可以稳拿8分,其他如核心作用、数量等会随之增加分数,可谓一人得道鸡犬升天,满分30分也就很好拿上,可见知识产权确实是“大老虎”。
第二个“拦路虎”是企业创新能力指标成长性指标。创新能力从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企业成长性四项指标评价,当然是各个见血。各项指标满分为100分,综合得分达到70分以上为符合认定要求,其中的知识产权指标30分,前面已经说了,我们再说说成长性指标。企业的成长性按照平均滚动增长率计算销售增长率和净资产增长率,标准分为20分,增长率分别超过35%以上才能达到满分,这两个指标显然是相关联的,只有收入的高增长,没有利润的高增长净资产增长率达不到,换之依然。对于老企业而言,如此高的增长速度要求,实话说也是一个不小的“拦路虎”。
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犹如闯关。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只有这种豪迈之气,才能配得上高新技术企业,愿我们的企业闯关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