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专利审查的文件中,对于专利的名称有较为严格的要求。(可咨询久益知识产权www.dgdjy.com了解更多资讯)
专利申请文件中的发明名称应当一致,发明名称应当简短、准确地表明发明专利申请要求保护的主题和类型。
发明名称中不得含有非技术词语,例如人名、单位名称、商标、代号、型号等;也不得含有含糊的词语,例如“及其他”、“及其类似物”等;也不得仅使用笼统的词语,只是未给出任何发明信息,例如“方法”、“装置”、“组合物”、“化合物”等词作为发明名称。
发明名称一般不得超过25个字,特殊情况下,例如化学领域的某些发明,可以允许最多到40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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