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避电供暖、气供暖项目实施区域与城市集中供热区域重叠造成投资浪费,按照推进电供暖、气供暖工作要求,市(县)城市(住建)管理部门要及时明确2018-2019取暖季集中供热范围,于6月20日前以公文形式报办公室。 (二)研究编制封市2018年电供暖、气供暖实施方案 (三)加快电供暖配套电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