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版权登记
版权登记涉及著作权法第三条所列的作品,如文字作品、口述作品、美术摄影作品、影视作品、音乐作品,录像作品、工程和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等。版权登记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版权又称为著作权,根据自愿原则,对下列作品进行著作权登记:软件著作权;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此外还受理其他与著作权有关事项的登记;各类作品(计算机软件除外)授权事项登记;录音、录像制品登记;其他与著作权有关的受国家版权局的指定,中心进行的登记等。
版权登记流程
提交作品——版权委托书——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身X证复印件)——交费——受理——审查——证书(三十个工作日 )
申请登记所需材料
申请作品登记应当提交的文件包括:
(1)身X证明和表明作品权利归属的证明(如:封面及版权页的复印件、部分手稿的复印件及照片、样本等)。
(2)其他著作权人还应出示表明著作权人身份的证明(如继承人应出示继承人身X证明;委托作品的委托人应出示委托合同)。
(3)专有权所有人应出示其享有专有权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