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财务理行业的兴起虽然只有短短几年的时间,但很快便得到了市场的认可,特别是加入WTO以后,市场经济迅猛发展,理记账机构以其优质、灵活、{gx}的fu务方式得到了越来越多中外客户的青睐,正被越来越多的中小企业所接受。尤其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国家对私人办企业的鼓励政策进一步深化和扩大,民营企业也逐步发展壮大,广大民营企业迫切需要精通财务相关业务、熟悉国家政策法规、能为企业提供较高水准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的财务专家为其理财。
一个单位是否选择“理记账”取决于该单位是否具备配备专职会计人员的条件,这应该由各单位根据自身会计业务的需要自主决定。一般而言,单位规模的大小、经济业务和财务收支的繁简程度、经营管理的要求等,是决定单位是否配备专职会计人员的主要因素。单位规模大、经济业务理记账多、财务收支量大、在经营管理上要求高的单位,一般应该单独设置会计机构并配备专职的会计人员,以便及时组织本单位各项经济活动和财务收支的核算,实行有效的会计监督,以保证会计工作的效率和会计信息的质量。
理记账原则
业务承揽
1.承办理记帐业务必须由理记帐机构统一受理,按本市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理费用,并与委托单位签订“理记帐业务协议书”。理记帐从业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承揽业务或擅自收费。2.承接理记帐业务时,经办人员必须向委托单位说明理的范围、理责任、双方权利义务及收费标准等,不得以不正当的方式或手段招揽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