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户吉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积分落户政策申请多久可以公布?
关于发布时间就由市每年3月31日前向社会公布积分入户人口指标总量。符合申请条件的持有人,由用人单位收集汇总其申请材料,于每年的1至4月和7至10月,到市行政许可fu务中心提出积分入户申请。
于每年6月、12月公布积分入户人员名单,并出具办理天津市常住户口的证明。用人单位持市人力社保部门出具的办理天津市常住户口的证明,在6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申请办理入户手续。
根据《天津市人民关于印发天津市居住管理办法的通知》居住是境内来津人员在本市就业、居住进而享受居住地基本公共fu务、参与居住地社会事务,以及通过积分申请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的证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有效。
居住积分制是指通过科学设置和确定积分指标体系,对居住持有人申请积分入户的条件进行指标量化,并对每项指标赋予一定分值,根据指标的总积分,排名确定申请人入户资格。
积分申请受理窗口每年6月公布上半年积分,12月公布下半年积分,并通过天津市居住积分专栏网站公布。积分公布时间为三个工作日。
积分申请人补缴社会保险费的,不计算积分;但是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并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者中级以上职称、技师以上职业技能等级的除外。
公安审核前置,确保落户工作准确伴随着政策的调整,申请人申报落户流程只需三步。
1.申请人到市行政许可积分入户公安窗口提交材料,进行户籍身份、落户地点、随迁子女审核;
2.申请人到人力社保局积分入户窗口审核是否具备申报条件;
3.申请人根据自身情况分别到人社局、公安、教委、房管、计生、民政、专利等部门提交材料并打分。
为了保障申请人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落户事宜,施行公安审核前置,由公安窗口先审核申请人相关信息,确保申办信息的准确性和各项积分分值的有效性,为后期发放《准迁证》及落户相关工作准确完成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