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市场,铃木于1984年首-次开始向中国提供技术,1993年与长安汽车合资成立长安铃木,1995年与昌河汽车合资成立昌河铃木,在中国伙伴的大力协助下,生产、销售铃木开发的产品。铃木在中国已拥有20年以上的历史,2005年两家合资公司的累计销量已经超过100万辆,在中国市场带S标志的汽车受到众多客户的青睐。
为了能稳定地提高产品质量,公司按汽车行业的质量管理要求,在QS9000的基础上,建立了更为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并于2005年11月通过ISO/TS16949质量管理体系第三方认证。公司不光重视产品质量,也非常注重节能降耗,减少生产过程中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为了确保环境污染得到有效、稳定的控制,公司按ISO14001建立了环境管理体系,并于2004年通过了ISO14001的环境管理体系第三方认证。
上市成立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长安汽车”)以长安汽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安集团”)作为独立发起人,以其与微型汽车及发动机生产相关的经营性净资产及其在重庆长安铃木汽车有限公司的股权,折股5.0619亿股投入,并于1996 年10月31日以募集方式向境外投资者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2.5亿股而设立,总股本为人民币7.5619亿元。长安汽车领取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渝经28546236-3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1997年5月1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长安汽车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亿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