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机的附着锚固要求有哪些?
(1)起重机附着的建筑物,其锚固点的受力强度应满足起重机的设计要求。附着杆系的布置方式、相互间距和附着距离等,应按出厂使用说明书规定执行。有变动时,应另行设计。
(2)装设附着框架和附着杆件,应采用经纬仪测量塔身垂直度,并应采用附着杆进行调整,在高锚固点以下垂直度允许偏差为2/1000.(3)在附着框架和附着支座布设时,附着杆倾斜角不得超过10°。
(4)附着框架宜设置在塔身标准节连接处,箍紧塔身。塔架对角处在无斜撑时应加固。
(5)塔身顶升接高到规定锚固间距时,应及时增设与建筑物的锚固装置。塔身高出锚固装置的自由端高度,应符合出厂规定。
(6)起重机作业过程中,应经常检查锚固装置,发现松动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故障未排除,不得继续作业。
(7)拆卸起重机时,应随着降落塔身的进程拆卸相应的锚固装置。严禁在落塔之前先拆锚固装置。
(8)遇有六级及以上大风时,严禁安装或拆卸锚固装置。
(9)锚固装置的安装、拆卸、检查和调整,均应有专人负责,工作时应系安全带和戴安全帽,并应遵守高处作业有关安全操作的规定。
(10)轨道式起重机作附着式使用时,应提高轨道基础的承载能力和切断行走机构的电源,并应设置阻挡行走轮移动的支座。
汽车式起重机的使用要点有哪些?
(1)应遵守操作规程及交通规则。
(2)作业场地应坚实平整。
(3)作业前,应伸出全部支腿,并在撑脚下垫合适的方木。调整机体,使回转支撑面的倾斜度在无荷载时不大于1/1000(水准泡居中)。支腿有定位销的应插上。底盘为弹性悬挂的起重机,伸出支腿前应收紧稳定器。
(4)作业中严禁扳动支腿操纵阀。调整支腿应在无载荷时进行。
(5)起重臂伸缩时,应按规定程序进行,当限制器发出警报时,应停止伸臂,起重臂伸出后,当前节臂杆的长度大于后节伸出长度时,应调整正常后,方可作业。
(6)作业时,汽车驾驶室内不得有人,发现起重机倾斜、不稳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采取措施。
(7)起吊重物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以上时,严禁同时进行两种及以上的动作。
(8)作业后,收回全部起重臂,收回支腿,挂牢吊钩,撑牢车架尾部两撑杆并锁定。销牢锁式制动器,以防旋转。
(9)行驶时,底盘走台上严禁载人或物。
一、轻小型起重设备
1.千斤顶的主要使用要求
(1)千斤顶应垂直使用,并使作用力通过承压中心,水平使用时应有可靠支撑措施;
(2)千斤顶底部有足够的支撑面积,以防受力后千斤顶发生倾斜。顶部有足够的工作面积;
(3)使用千斤顶时,应随着工件的升降随时调整保险垫块的高度。
(4)使用多台千斤顶同时顶升同一工件,应采取规格型号相同的千斤顶,采取合理的载荷分配措施。工作时动作应协调,保证升降平稳,无倾斜及局部过载。
2.起重滑车的主要使用要求
(1)起重吊装常用的是HQ系列起重滑车。不得超负荷使用,多轮滑车仅使用部分滑轮时,滑车的起重能力应按使用的轮数与滑车全部轮数的比例进行折减。
(2)滑车组动、静滑车的zui小间距不得小于1.5m;跑绳进入滑轮的偏角不宜大于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