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分落户政策,在一些城市施行已久,由此积累的一系列正负经验,自然可堪借鉴。选择用积分的方式,分配有限的户籍名额,一方面明确并细化了“游戏规 则”,让申请者有了具体的操作路线图;另一方面,也体现了一座城市的开放姿态,赋予外来者以彻底融入本地社会的机会……从本质上说,“积分制”旨在从需求 强度和贡献力度两个维度进行筛选,从而挑出城市最适合的“新市民”。
落户,之所以成了很多外来者的迫切诉求,很大程度上因为,一纸户口之上承载了太多的区别化对待。当“市民待遇”成为户籍人口的排他性福 利,当各种人为设置的壁垒,仍在对外来务工人员的求职、就医、教育等百般刁难,所谓户口梦,便会成为很多人萦绕不去的心结。
当然,“积分落户”自制定伊始,便被赋予了控制落户数量的使命。而这,也是避免大城市人口过剩的必要量。依据广州等地的实践,极为有限的户籍名 额,往往供不应求、极不解渴,多数申请人只能沦为出局者。
城市落户的难题,源起于城镇化浪潮之内,也势必要回到城镇化语境内求解。惟有大中小城镇更均衡的发展,惟有一城之内公共fu务、市民待遇逐步达到无差别的覆盖,火热的落户竞争,才可能真正降温。
配偶及子女投靠落户:
子女投靠落户须未满18周岁,超过18岁不能办理投靠落户,具体政策如下:外省市人员与我市非农业人口结婚十年以上,且年龄35周岁以上的,随迁两名(含两名)以下的十八周岁以下子女;外省市离婚(丧偶)人员与我市非农业人口再婚,年龄35周岁以上,再婚三年以上,只能随迁一名18周岁以下子女;外省市农业人口与我市农业人口结婚,可以随迁两名(含两名)以下的十八周岁以下子女,若外省市农业人口离婚(丧偶)人员与我市农业人口再婚,须在津居住生活三年以上;外省市人员与我市持有天津市一、二级伤残证的非农业人口结婚满三年,可随迁两名(含两名)以下18周岁以下子女;投靠人为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已随父(母)在外地落户,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若投继父(母),生父(母)与继父(母)再婚满三年以上且生父(母)再婚时即对所生子女依法享有抚养监护权,或生父(母)再婚后依法变更抚养监护权,自依法变更之日起满三年以上,仅允许一名子女来津投靠继父(母)。
获得天津红印户口方法之投靠亲属户口
顾名思义,如果你有亲属是天津人,那么你就有可能成为天津人。这里的亲属bao括配偶、父母、子女等直系亲属。
投靠配偶 :
A、外省市人员与我市非农业人口结婚夫妻投靠
受理条件:
1、来津人年龄在三十五周岁以上,结婚投靠配偶在津居住十年以上,十八周岁以下子女可以随迁;
2、来津人一方系再婚的,年龄在三十五周岁以上,结婚投靠配偶在津居住三年以上;
3、被投靠人系本市非农业户口。
B、农业人口夫妻投靠
受理条件:
1、外省市农业人口因结婚投靠本市农业人口落农业户口;
2、18周岁以下子女可随迁。
父母投靠子女:
受理条件:
1、夫妻均达到离、退休年龄并同时提出申请(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
2、已办理离、退休手续;
3、申请人外省市无子女。
子女投父母户口 :
受理条件:
外地人口与我市户口持有人员结婚,其生18周岁以下的子女要求投父母(bao括继父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