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卫生检测评价业务依据、标准:
1、《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
2、《医用X射线诊断卫生防护标准》(GBZ130-2002)
3、《医用X射线诊断卫生防护监测规范》(GBZ138-2002)
4、《医用常规X射线诊断设备影像质量控制检测规范》(WS 76-2011)
5、《计算机X射线摄影(CR)质量控制检测规范》(GBZ187-2007)
6、《乳腺X射线摄影质量控制检测规范》GBZ186-2007
7、《医用电子加速器性能和试验方法》GB15213-1994
8、《X射线计算机断层摄影放射防护要求》GBZ165-2012
9、《X射线计算机断层摄影装置质量保证检测规范》(GB17589—2011)
10、《放射诊疗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46号)
职业卫生放射评价:
工作人员在所从事的工作过程中接触的危害身体健康并有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因素。
对放射工作人员,主要是指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发出的α射线、β射线、γ射线、Χ射线和中子射线等电离辐射。
电离辐射
?电离辐射 :全称为致电离辐射,直接或间接使物质中的原子或分子获得或失去电子并形成离子的辐射
?放射卫生 :是研究xx或人工电离辐射对人体健康影响及其防护方法的学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八十九条明确规定:“对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控制的监督管理,由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的规定实施。”凡涉及到医疗卫生机构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控制的监督管理工作归卫生行政部门监督管理。涉及到工作场所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监督管理工作,归安监局监督管理。
关于编制机构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放射防护评价报告编制规范》,预评价是在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阶段,对辐射源利用可能对工作人员造成健康影响进行的评价; 控制效果评价是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为验证放射防护设施或措施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标准和预评价报告要求而进行的评价。
从上述定义可以看出,控制效果评价的实质是验证竣工的建设项目是否符合预评价要求,两者有非常紧密的关系,因此,《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提出“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应当尽可能由原编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技术机构承担”。预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由同一机构完成可以保证评价工作的延续性,而且经过预评价后,评价机构对建设项目可能存在的问题、需要xx的重点都有比较清晰的认识,开展的控制效果评价也会因此更有针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