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得天津红印户口的方法之突出贡献人员及家属户口
A、企业纳税申报常住户口
受理条件:
1、对外省市人员和我市农业人口在津兴办私营企业,上年度纳税额达三十万元人民币的,可准予一次性办理该企业投资人或法定表人及其配偶和十八周岁以下子女一户或高级管理人员、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厂长一名在津落户或“农转非”;
2、对外省市在津投资兴办的国有或集体所有制企业及本市乡镇企业,上年度纳税额达五十万元人民币的,可准予一次性办理该企业法定表人及其配偶和十八周岁以下子女一户或高级管理人员、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厂长一名在津落户或“农转非”。
B、获荣誉称号人员申报常住户口
受理条件:
凡在我市工作或居住,获得发明创造专利、市级劳动模范荣誉称号、市级维护社会治安先进个人表彰的人员,允许本人、配偶和未婚子女在津落户。
配偶及子女投靠落户:
子女投靠落户须未满18周岁,超过18岁不能办理投靠落户,具体政策如下:外省市人员与我市非农业人口结婚十年以上,且年龄35周岁以上的,随迁两名(含两名)以下的十八周岁以下子女;外省市离婚(丧偶)人员与我市非农业人口再婚,年龄35周岁以上,再婚三年以上,只能随迁一名18周岁以下子女;外省市农业人口与我市农业人口结婚,可以随迁两名(含两名)以下的十八周岁以下子女,若外省市农业人口离婚(丧偶)人员与我市农业人口再婚,须在津居住生活三年以上;外省市人员与我市持有天津市一、二级伤残证的非农业人口结婚满三年,可随迁两名(含两名)以下18周岁以下子女;投靠人为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已随父(母)在外地落户,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若投继父(母),生父(母)与继父(母)再婚满三年以上且生父(母)再婚时即对所生子女依法享有抚养监护权,或生父(母)再婚后依法变更抚养监护权,自依法变更之日起满三年以上,仅允许一名子女来津投靠继父(母)。
积分落户申请的整个流程是怎样的?
答:申请人准备相应的基本材料及积分证明材料后交由用人单位登录天津市行政许可fu务中心网站居住证积分专栏进行网上申报预约,时间为每年上半年的1月至4月、下半年的7月至10月。预约成功后,由用人单位经办人携带本单位积分申请人员的相关材料到市行政许可fu务中心办理。
详细流程如下:
第.一步:申请人登录市行政许可fu务中心网站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积分申请表;
第二步:申请人准备材料(原件、复印件)交所在单位汇总用人单位网上提交申请并预约受理时间;
第三步:用人单位按网上预约时间持网上预约凭证到市行政许可fu务中心积分fu务窗口办理;
第四步:积分fu务窗口出具受理通知书,用人单位将材料提交给相关部门窗口(3日内);
第五步:用人单位于20日个工作日后到市行政许可fu务中心积分fu务窗口取回相关材料;
第六步:用人单位统一在市行政许可fu务中心网站查询积分排名情况(6月或12月);
第七步:市行政许可fu务中心网站公布入户名单(6月或12月);
第八步:用人单位到积分fu务窗口领取《办理天津市常住户口证明书》;
第九步:申请人或用人单位6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部门办理入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