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显示指示器
INC: 适用于比较测量的增量方式。
B: 电池电压低。立即更换电池。
H: 保持显示值。如欲取消,按HOLD按钮。
E-oS: 由于电噪声或过速产生错误。请参见“[4]设置原点”。
[4]设置原点
1.遵循下面的步骤设置原点。(以25-50毫米测微计为例)
A:更换电池后,按照下侧图例A进行操作。更换电池后,显示的原点值为25.000,并且
LCD上闪烁“P”。
:要重新设置原点,请遵循下侧图例B操作。
1) 插入标准杆,通过旋转测量压力装置获得额定测量压力。
2) 按ORIGIN按钮(不需要按步骤A操作)
3) 如果显示25.000并且有“P”闪烁,再按一次ORIGIN按钮。在“P”闪烁的过程中,
显示值不变。
4) “P”消失,表明原点设置完成。
根据量程的不同,原点值是不一样的,如表C所示。 4.1 C
0 - 25mm 25 - 50mm
50 - 75mm
75 - 100mm
0.000mm 25.000mm 50.000mm 75.000mm 0 - 1” 1 - 2”
2 - 3” 3 - 4” 0.00000” 1.00000” 2.00000” 3.00000”
注意================================================================== 如果意外按下ORIGIN按钮,则按ZERI/ABS按钮可以恢复先前的状态。如果先前的状态不能恢复,请按照原点设置步骤从头开始。
主轴的设计是为了使其不能从内套管中移出。移动主轴时时请不要超过测量量程的极限。这样可能损坏仪器。
·请不要在仪器上使用电标记笔或其它类似的装置。
·LCD在开置20分钟以后,将自动关闭。如果要再次显示LCD,旋转套管或按ZERO/ABS键即可。
·不要对电池充电或拆卸电池。这样可能会引起电路短路。
·如果测微计超过三个月不使用,请取出电池,妥善保管。否则,电池可能会发生泄漏并导致损坏仪器。
·因电池等消耗所造成的故障或损坏,不在范围之内。
·在使用测微计时不可将其浸入水中,这样可能导致冷却剂等物质渗入。此外,在液体可接喷溅到的场合使用一起时请格外留意,因为根据使用环境,在这种场合下使用往往不可避免的会导致冷却剂等物质的渗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