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使用注意事项:
1、充电前务必拔下钥匙,以关断电动巡逻车电源。
2、充电时应打开所有电瓶盖,保持室内通风,严禁明火!以防爆炸!(充电过程中会产生氢气)。
3、每次充电前检查电瓶内液面高度,应保持高出极板格栅5~10毫米。
4、电瓶表面保持清洁和干燥,连接线牢固接触(触点无锈、涂抹凡士林),应每周检查。
5、电瓶如出现异常(行驶里程显著下降、放置不用自放电明显)时,应及时进行检测处理。
6、电瓶某格如出现液体浑浊或液面显著下降时,应立即对其进行检测及处理。
7、电瓶损坏通常只先出现在1~2只,这时如不及时处理,则会殃及其他电瓶。
8、电控、保险盒等电器件切忌用水冲洗!可以使用刷子或高压气体除尘。
9、电瓶液面不足时应加入电瓶专用蒸馏水(建议选用符合国标的20升以上大塑料桶装蒸馏水,若加入自来水或小瓶装补充液等不合格液体会导致电瓶损坏!)。
10、加水时使用干净塑料杯或瓷杯等非金属器皿。严防杂质进入电瓶,如有杂质掉进电瓶,不能用铁丝铜丝等金属物质去捞,应用干净木棒夹出杂质。
11、每次充电应该充满,避免中途停充(偶而中途停充对电瓶影响不大)。
12、每次使用(超过15公里)后都必须当天及时充电。
13、切忌亏电存放,闲置不用前必须充满电,放置期间每15~20天充电一次。
14、充电机顺序:充电机连接到车体→连接220V电源→打开充电机开关(充满后反操作)。
售后服务:
1、车辆运行出现故障状况可{dy}时间通过电话反映,我公司售后技术人员在十分钟内打回电话确认问题。
2、现场服务响应时间:如属电话沟通不能解决的问题,我方售后技术人员将尽快到现场进行服务。
3、我公司会尽{zd0}可能使机车重新投入使用,简易状况在到达现场的8小时内排除,通常问题在24-72小时内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