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财互联代注册全国保险经纪保险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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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财互联代注册全国保险经纪保险代理 【黄冬梅153-1313-4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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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保险市场的政策利好,停办已久的经纪牌照又开始发牌了
    中财互联我公司专业办理工商注册、资质审批服务,
    有丰富的渠道资源和专业的业务团队,业界口碑良好,
    是您放心的选择,一个电话为您排忧解难【黄冬梅153-1313-4364】




    注册保险代理保险经纪基本要求如下:
    一、办理机构和受理范围
    试验区管理机构受理:总投资5000万美元(不含5000万美元)
    以下的外商投资
    保险经纪企业的设立事项;需报商务部审批的,由试验区管理
    机构受理初审后报商务部。
    -
    二、申办条件
    (一)保险经纪机构可以采取下列组织形式:
    1、有限责任公司;
    2、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险经纪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
    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三)设立保险经纪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 股东、发起人信誉良好,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记录;
    2、 注册资本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和本规定的低限额;
    3、 公司章程符合有关规定;
    4、 董事长、执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本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
    5、 具备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6、 有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固定住所;
    7、 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业务、财务等计算机软硬件设施;
    8、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它条件。 
    -
    三、办理程序
    1、投资方凭中国保监会同意设立保险经纪机构的许可证及相关材料
    向试验区管理机构报送设立外资保险经纪机构的申请;
    2、试验区管理机构根据相关规定做出是否批准或转报商务部的决定,
    批准设立的,颁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台港澳侨投资企
    业批准证书》,不予批准的,书面说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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