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购房人收房的程序有哪些
(一)开发商发出收房通知。其中包括接房时间、需交纳的费用、未按时收房的处理等。通知的形式有电话、传真、信件等。
(二)验房。购房者对房屋进行验收,检查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对发现的质量问题向开发商提出,开发商进行修理后购房者应再次验房。
(三)购房者交纳有关费用。如房屋价款结算、物业费、公共维修基金等。
(四)购房者接收房屋。房屋验收合格后,开发商将钥匙交给购房者。钥匙的交付一般是房屋交接的主要标志。除了所有权以管理机关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为准外,房屋的一切权利都从钥匙交付时由购房者来行使了。当然,风险也从此时由购房者来承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