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新增国道234(原S103)襄平界至叶方界段改建工程施工、监理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码:CBL_20140807_10683910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其它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河南
1.招标条件
新增国道234(原S103)襄平界至叶方界段改建工程已由河南省发改委(豫发改基础【2013】1603号)批准建设,该项目的施工采购编号为:PZC2014-3013Ag-39671,监理采购编号为:PZC2014
-3012Ag-39670。项目业主为平顶山市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源于国省补助和地方自筹。现对该项目的修建及缺陷责任期内的质量修复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
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现将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
2.1项目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平顶山市卫东区和叶县境内。
2.2建设项目工期:计划施工工期18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3招标范围:旧路病害处理、路基、路面、桥梁、涵洞等
2.4标段划分:本项目设一个施工合同段,一个监理合同段。具体情况见下表:
合同段划分 起止桩号 里程(Km) 主要工程内容
施工 G234GJ-1 K121+730-K171+294 47.613 旧路病害处理、路基、路面、桥梁、涵洞等
监理 G234GJ-J1 施工及缺陷责任期内质量修复的监理服务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交
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类公路养护工程乙级资质,具有近五年内类似工程项目(2009年8月1日至2014年8月1日承担过累计里程不少于50公里的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项目)的施工经验,并在
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监理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近五年内具有类似项目监理业绩(2009年8月1日至2014年8月1
日累计独立完成里程不少于50公里的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信誉良好,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3.3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资格预审申请。若出现上述情况,先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者为有效申请人。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施工标采用合格制,监理标采用强制性条件审查法。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人于 2014 年 8 月 7 日至 2014 年 8月 13日每日上午 8 时 30分至12 时00分,下午 14时30分至 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施工标段: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基本账号开户许可证,本人二代身份证、法人授权
委托书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代理人为本公司人员的证明且出具近六个月社保证明,相应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交工验收报告(或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注:以上资料须
提供原件审查,审查后原件退回,留加盖企业公章的彩色影印件2套备案,影印件应按顺序用A4纸复印并装订成册)。
监理标段: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本人二代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注:以上资料
须提供原件审查,审查后原件退回,留加盖企业公章的彩色影印件2套备案,影印件应按顺序用A4纸复印并装订成册)。
5.2资格预审文件每份售价为人民币 1000 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 年 8 月 26 日9时 00 分。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 郭嘉 杨兴隆
电 话:010-88630073
手 机:15001150307
传 真:010-52726788
Email:zbcg316@163.com
邮 编:10143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郊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