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红酒进口报关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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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家港红酒进口报关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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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金顺昌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辉  手机:139 6242 3525

    电话:0512-36697197    传真:0512-36697190

    QQ:1312197669  邮箱:jsc@js-jaskon.com

    中国企业要从事进口红酒业务除了一般经营性企业所必需的工商、税务等手续外,在注册的营业范围内还应包括酒类经营资格,具备进口酒类经营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还需要到相关部门办理下列手续:到当地商务厅领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经过备案登记后才具备对外贸易资格。

    2.常见酒类的品种及规类范围:
    啤酒: 海关编码:2203000000 葡萄酒: 海关编码:2204210000
    威士忌: 海关编码:2208300000 伏特加: 海关编码:2208600000

    红酒进口所需单证:
    1.生产国灌装日期证明(CERTIFICATE OF WINE CANNED) -- 需要正本 
    2.生产商产品检验合格证明(LETTER OF QUALITY AND QUANTITY)-- 需要正本 
    3.生产国产品成份证明(CERTIFICATE OF ANALYSIS)-- 需要正本,厂商出中英文对照 
    4.生产国原产地证(CERTIFICATE OF ORIGIN)-- 需要正本(官方出的)或销售证明正本 
    5.装箱单及(PACKING LIST COMMERCIAL INVOICE )—需要原厂正本原件,且有发货方的盖章及签名. 
    6.生产国卫生部证明(CERTIFICATE OF HYGIENE)-- 需要正本(官方出的)或生产国产品检验检疫证明(LETTER OF QUALITY ANDQUANTITY)-- 需要正本(官方出的) 
    7.生产国薰蒸证明书(ORIGINAL FUMIGATION CERTIFICATE)—如果包装产品的托盘上有标注”IPPC”标识,则不需提供,如果没有标注,则需要提供原件” 薰蒸证书” 如果同一批货跟不同的供应商买的,需要不同供应商提供以上资料。

    进口红酒的进口税:
    进口瓶装红酒现行税率(所征收的税项,以人民币交纳):
    关税:14% (关税:CIF ×14%);
    增值税:17% (增值税:(CIF+关税额)×17%);
    消费税:10% (消费税:[(CIF +关税额)/ (1~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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