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材料:
通知取消了已就业毕业生变更就业单位的改派手续,毕业生到市毕业生就业部门办理毕业生就业手续后,再流动时不再办理毕业生改派手续,均按人才流动(调动)程序办理;取消毕业生转正定级手续,办理人才流动(调动)手续时,不再将转正定级手续作为必备材料。
被武汉市招录为公务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且不符合按毕业生办理就业手续或不具备调配条件的人员,档案在政府所属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代理。办理调动手续时,其档案内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不再作为调动的必备材料,工龄按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的年限计算认定。
武汉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武汉市今后将进一步放宽人才流动的相关政策,让人才流动程序变得更加简便。
而对于毕业2年以内的大中专毕业生,符合以下条件的,按照“武汉市毕业生就业工作程序”办理就业落户手续:毕业2年内在武汉市就(创)业(含新城区生源在中心城区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普通中专学校,属新城区生源在中心城区落实就业单位,毕业2年内的毕业生;非武汉生源在武汉落实就业单位,属武汉地区普通中专学校,并列入武汉市急需专业目录范围(见附表),毕业当年内的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