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国电石横发电有限公司三期#5机组330MW电除尘器改造EPC招标公告
所属行业:能源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商业融资
所属地区:山东
项目名称:国电石横发电有限公司三期#5机组330MW电除尘器改造EPC
(以下简称“项目”)
招标编号:GDCX-JGZB14-283
1.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上述工程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 本标的招标范围国电石横发电有限公司生产技改三期#5机组330MW机组电除尘器改造EPC项目的勘测设计、土建和/或建筑(一般不含桩基,但含旧建筑和设备等的折除和场面平整)、供货、保管、安装和调试、验收、技术指导和售后服务等方面的要求及其设计、工作范围。具体内容详见第二卷技术规范书的有关内容。
3.投标人运行业绩要求:
3.1投标人须出示近5年内的电除尘改造合同复印件、技术规格参数、验收报告或用户的评价、联系人、电话等内容,证明投标人已经设计、制造过两台300MW及以上机组电除尘改造设备,并成功稳定运行一年及以上的业绩。
3.2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应是先进的、安全环保的、长期稳定运行的产品。所有设备必须有原产地证明。如有技术引进方或与其合作的境外技术支提供方,必需由境外技术引进或支提供方提供运行业绩证明(提供证明业绩的复印件、验收报告或用户的评价、联系人、电话)并负责本设备的性能保证。
4.投标人资质要求:
4.1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是依法注册存续期内的独立的制造企业法人, 具备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权利和义务的能力。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制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4.2投标人和/或合作方在专业技术、加工设备、人员组织、业绩经验、资金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资格和能力。
4.3投标人和/或合作方应具有完善的ISO-9000系列(2000版)质量保证和环保体系及其相应的有效的。
4.4投标设备要满足技术规范书中规定的{zd1}的性能和质量的技术要求,必须提供投标设备的性能保证值和/或带星号(“☆”)的技术参数(若有)的技术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投标设备的型式试验报告和/或鉴定报告和/或性能验收试验报告等,达到技术先进、成熟、安全可靠、环保和成套供货的要求。
4.5投标设备的主体、关键部分不得分包、转让。经招标人事先同意,投标设备的非主体、非关键部分的分包商(标准件或廉价的小部件除外) 必须是制造企业并不得再分包。分包商须是经评委会确认三个同挡次、同一技术水平和同一质量标准的制造商。分包商须拥有与其分包部件相适应的资质、完善的ISO-9000(2000版)系列的质量保证体系及,已为四台300MW及以上机组电除尘改造成功提供分包部件的业绩。
4.6投标人和/或合作方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上一年度不得有年度亏损,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
4.7投标人和/或合作方和/或分包商在近三年内必须不曾在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属投标人及其分包商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必须不在被禁止投标期内。必须没有与拟投标标的物相同或相类似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投标人和/或合作方没有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或近三年中没有在投标、履约中违背本章第九款的规定。
5 .出售招标文件日期:2014年06月05日-11日出售招标文件。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00至4: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6 招标清单:
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售价 (元/套) 保证金 (万元) 招标编号
国电石横发电有限公司三期#5机330MW电除尘器改造EPC 3000 80 GDCX-JGZB14-283
7.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07月02日,北京时间9:30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联系人: 张建国、徐亮
手 机: 135 22777967
电 话:010-57403770
传 真:010-57403668
邮 箱:zqsd0100@126.com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宋庄路1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