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曾都区2013年度中央财政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县项目施工招 标公告
招 标编号:
招 标编码: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水利桥梁
标讯类别: 国内招 标
资源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湖北
1.招 标条件
本招 标项目曾都区2013年度中央财政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县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省级及地方自筹配套建设资金。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 标。
2.项目概况与招 标范围
2.1本招 标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项目总投资约为2722.22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泵站3座;改造泵站7座;整治堰塘17口;硬化渠道125.45km;疏浚渠道25.87km;配套灌溉渠系建筑物628处,其中分水闸49处、斗门97处、跌水33处、人行桥151处、路涵工程298处。
2.2项目建设地点: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府河镇孔家畈村、钰山村、冯家畈、骆家河、严家畈及段家岗等6个村。
2.3计划工期:5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为主项资质的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取得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拟任本合同工程的建造师(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
(4)近三年来(2010年10月01日起,以施工承包合同的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2000万以上类似项目施工业绩;
(5)拟任本合同工程的建造师(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工程专业三级项目经理证或贰级及以上水利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含需提供有相应临时执业注册证书的人员);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6)投标人必须取得了湖北省水利厅颁发的信用等级证书方可参与投标活动。
3.2以上证件均在有效期内。
3.3本次招 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 标项目其他要求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与招 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 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 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根据鄂水利建函〔2010〕192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本次招 标对中标单位实行关键岗位“压证上岗”制度。项目法人在中标单位进场时,查验中标单位的人员是否与招 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文件的要求一致,并对中标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实行“压证上岗”制度。同时要求中标单位的主要管理人员不得在本项目以外的其他项目任职。
4.资格审查方式
4.1本次招 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 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2根据《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鄂检会[2010]5号)及《关于在招 标投标活动中运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的通知》(随招 标委发[2010]1号)的规定,须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有犯罪记录的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将不能通过。
5.招 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2月03日0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下同)至 2013 年12月09日23时59分59秒(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下载招 标资料。招 标人不再提供其它报名和招 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2招 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含图纸),按照系统提示通过网银缴纳,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3年12月24日上午09时30分。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 标人不予受理。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 标不组织集体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征得项目法人同意情况下自行调研,费用自理。
联系人:刘建军 、 罗 杰
联系方式:13161143803 、15201356317
邮 箱:
liujianjun0118@163.com 、
15201356317@163.com
友情提醒: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 标文件前向招 标代理机构或招 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 标代理机构或招 标人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