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商标法》二十三条规定:“注册商标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申请。”商标的变更,是指变更注册商标的注册人,注册地址或者其他事项。申请人变更其名义、地址、代理人,或者删减指定的商品的,可以向商标局办理变更手续。
商标变更所需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申请书签字(盖章);
3、委托书签字(盖章);
4、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5、以前有发生转让或变更,需要提供转让或变更证明;
6、企业名称有发生变更的,需要到工商(档案处)打一张证明;
电话:0577-866637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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