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的申报程序 专利咨询 15991658310朱经理 西安高新区科技路
我国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是要进行实质审查的,因此,在权利要求书的撰写上,要注意清楚描写技术方案,合理安排附属项等。
发明专利的审批程序是:申请→初审→公开→实审→授权或驳回;而实用新型的审批程序是:提出申请→初步审查→授权或驳。
可见,发明比实用新型多了公开和实质审查的程序。发明和实用新型要授予专利权,都要求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新型。但是,在审批程序上,发明在授权前就要对这些授权条件及专利法规定的其它授权条件进行审查,而实用新型在授权前一般只进行形式上的审查,至于授予专利权的实用新型是否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实质性条件,则留待公众通过向专利复审委员会申请启动专利无效程序来审查。所以,在实践中发明的授权率相对较低,而实用新型只要在形式上没有问题,基本上都能获得授权。当然,如果实用新型存在明显实质性缺陷,或者存在无法克服的形式缺陷,也是有可能被驳回的。
因为发明和实用新型的审批程序不同,导致它们的审批时间也不同。实用新型一般自提出申请起5个月左右就可以取得授权通知书,而发明一般要2~3年才能知道审批结果,即收到授权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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