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煤筒仓安全检测系统由如下几部分组成:
4.1温度监测系统
在筒仓底部内锥及外锥配置适当数量的温度传感器并配套相应的检修平台。传感器探头采用Pt-100热电阻带4-20mA输出,必要时,在筒仓顶部配备2-5根煤层测温电缆,以便探测煤层内部的阴燃部位(高温异常部位)及煤层表面明燃点,测温电缆采用数字测温芯片,一总线方式通讯。
4.2可燃气体监测系统
每个筒仓配置1-2支可燃气体探测器(也称瓦斯浓度探头),检测范围应达到0-{bfb}LEL,采用混合气体检测。
4.3.烟气监测系统
每个筒仓顶部应配置两支烟雾探测器。
4.4 一氧化碳监测系统
每个筒仓应配置1~2支一氧化碳(CO)传感器,安装在筒仓顶部。设初、高两级报警限。
4.5氧气监测系统(可选)
在每个筒仓运行和巡检人员到达的空间,应设置氧气浓度监测系统,以保证工作人员人身安全。
4.6煤位测量系统
a. 雷达连续监测煤位:
每个筒仓应配置1-2支雷达料位及配套的仪表和部件,连续测量筒仓煤位,并配合皮带称作为计量。
b. 筒仓高煤位监测:
每个筒仓应配置2-4支振棒式或音叉式高料位仪和LVG型高料位探头,检查卸煤口的煤是否有溢出。
4.7.升降式综合监测机构(SJZC-03)
每个筒仓应配备1-2套自动升降式综合监测机构,监测内容包括可燃气体、温度和煤位。其中的煤位测量采用重锤式料位计,是间隙料位,作为连续煤位的补充。
5夏季存煤的温度监测试验
堆煤开始时各传感器温度在27℃左右。随着堆煤时间,温度不断上升,煤场底部由于受地表温度影响,上升幅度较小,在6周内,上升2-4℃,在堆煤高度的中部温度上升幅度{zd0},6周内上升了9-11℃,达到37-38℃,靠近上表面的温度上升幅度比中部略小。在堆煤初期,温度上升速度稍快,整个量测期间的平均上升速度为0.24℃/天。
观测期间大气环境平均温度为29℃,因此,仓壁内外温度差在10℃以内。在堆煤的第42天(即观测就要结束的当天),堆煤场的中心区域发生局部煤自燃,这时,传感器的温度并没有异常变化,这说明自燃是局部的,并没有影响到边壁。
6筒仓的管理
6.1筒仓内存煤不得超过十五天,防止煤存放时间太长,因筒仓内部过热而引起煤自燃或可燃性气气体体浓度超限发生爆炸事故。
6.2筒仓监测装置应设置专职负责人;建立工作日记。如发生报警或异常,应及时至现场核查,并采取相应措施。设备如有故障及时申报,采取维修和更换等措施,使设备始终处于完好的工作状态。
6.3储煤筒仓安全监测装置的检测元件(探头及变送器)、二次仪表和数据采集系统应定期检查和校验,一年至少一次。平时应存有足够的备品备件,当现役使用的探头、变送器二次仪表和模块返厂进行年度测试时,由备品备件顶替使用。
6.4配备标准气体丙烷,定期(三个月或六个月)现场标定检查可燃性气体(瓦斯)监测系统。
6.5可燃性气体测量范围0~100Lel%,25为初报警,40为高报警。确认没有误报(探头及变送器正常)而可燃气体浓度偏高时,开顶部风机或除尘器使其通风。
6.6CO同上。
6.7着火报警处理
*贮煤筒仓安全监测装置发生报警并确认着火时,紧急出煤,并在筒仓出口处对煤流喷水降温,确保皮带和其它设备的安全。
*仓顶撒干粉灭火剂、泡沫灭火剂或大量注入惰性气体,消灭火源。
*如筒仓内的温度偏高,应密切注意,并优先出掉该仓的煤。
*如果筒仓内发生大量的烟雾,说明筒仓内存煤燃烧(阴燃),不得开启通风机,以防止助燃。关于煤的自燃问题,长期以来,一般都认为煤中黄铁矿的存在是自燃的原因,由于黄铁矿氧化成为三氧化二铁及三氧化硫时能放出热量,在有水分参加的情况下,可以形成硫酸,它是很强的氧化剂,更加速煤的氧化,促进煤的自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