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香港日聪公司|广州公司代理记账需提供资料
一、广州公司代理记账需提供资料
客户需每月5号前提交上月代理记账单据,具体如下:
1,银行单据:
a. 银行月结单
b. 所有月结单上进支的每笔收付款通知书、存款单或支票存根
2. 购销部分:
a. 销售部分: 本公司出立的所有销售xx(invoice)
b. 采购部分: 所有开立给本公司的购货xx(invoice)
3. 费用部分:
a. 如办公费、电话费、运费、速递费、差旅费、车船费、交际费、广告费等xx
b. 工资费用: 全部员工都要申报个人所得税
c. 租金: 如房租费、租车费等,须提供租赁合同或协议和xx
注意:广州公司所需要的xx必须是由税局制定的。
聪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办客户之所需,实施全球24小时服务,热诚欢迎新老客户随时拨打日聪电话咨询.
联系电话:020-87550061
联系人:翟小姐
传真:020-8525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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