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变更
一、所需手续:
1、变更名义:
① 企业:所属工商局出具的变更证明原件;变更后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商标注册证复印件一份;公章。
② 自然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变更证明。
③ 事业:事业单位登记机关的变更证明;变更后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商标注册证复印件一份;公章。
2、变更地址:变更后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商标注册证复印件一份;公章。
3、申请书 :申请人名称(变更后名称);各变更前名义应当与变更证明上的变更前名义和各变更后名义相符。
4、委托书 :
注:
① 变更商标注册名义或地址的商标注册人应将其全部注册商标一并变更。
② 如果商标注册人同时申请变更名义或地址的;只须填写一份申请书即可。
③ 自然人跨国籍变更地址的,申请时应提交其现在地址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
二、所需的时间:
1、提出申请后一个月左右返回一份国家局受理文件(通知书)
2、在申请受理后,商标局对商标进行实质审查。
3、提出申请后三至六个月,商标局发正式《商标变更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