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国外注册商标宣传 一些国产钢琴热衷化“洋”妆
时间:2011-08-08 12:15来源:中国消费网·中国消费者报 作者:何春雷
近日,记者在北京市场调查发现,一些国产钢琴也化起了“洋”妆,通过不同手法给自己增加“洋”色彩、“洋”血统。
记者在北京发现,一款印着“Bechstein.c”标志的钢琴在市场上销售,其中文名为“贝茨斯坦”。记者在贝茨斯坦官方网站看到,其钢琴没有印中文名,正面印的是“Bechstein.c”字样,与德国钢琴品牌贝希斯坦文字商标“C.Bechstein”仅是顺序上不同。
记者在中国商标网上查询发现,贝茨斯坦的商标持有人是“陈明明”,注册地址是福建厦门,图形商标上还有“GERMANY”(德国)的字样。
“我们已注意到有商家模仿我们的钢琴商标,不仅文字商标相似,图形商标中的xx、狮子形象也与我们的注册商标雷同。对此,我们正在通过律师维护自己的权益。”7月15日,记者采访德国贝希斯坦钢琴中国代理商蒋女士时,她向记者如此表示。
总部位于浙江省宁波市的海伦钢琴股份有限公司一位工作人员向记者证实,贝茨斯坦钢琴是委托他们生产的。
8月1日,记者致电贝茨斯坦商标持有人陈明明。他表示,两个品牌不相同,贝茨斯坦在德国有注册,并表示会将注册证书传真给记者。截至记者发稿,仍未收到传真。
部分国产钢琴涉嫌虚假宣传
据中国乐器协会发布的《2010年中国乐器行业年度报告》显示,2010年,我国共生产钢琴38.18万架,居世界xx。我国钢琴行业遇到仿冒商标、虚假宣传等问题,因此,中国乐器协会钢琴分会在其《自律公约》中要求,“各企业应按《商标法》、《专利法》的规定,如实注册企业的产品商标、保护自己的注册商标和专利技术,不仿冒、盗用他人商标”。
针对钢琴市场乱象,2008年3月,上海市工商局和上海市乐器行业协会曾联合制定了《钢琴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特别设定了钢琴产地和主要部件产地的条款,让消费者明明白白地消费,便于在产生纠纷时进行鉴定和解决。
7月29日,北京市汉卓律师事务所律师赵虎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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