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行业IC卡操作证招生简章
《国家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同时第八十二条也规定: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而上岗作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等。
? 根据以上规定,我中心与广东省有关单位合作,常年从事以下特殊工种培训,经考核合格后,颁发全国通用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详情请咨询博士堂(深圳)培训中心
全国招生热线:400-688-2860
朱老师:QQ669170658
手机:13922833486
电话:0755-36942840
网址: www.bosstown99.com
地址:深圳宝安区龙华云峰路3号49栋LED硅谷大厦A栋616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