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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们是初次买房者,买的是07年开盘的期房。
现在房子快要交付了,有一个问题一直困扰我,因为当初合同上面没有写清楚赠送露台的面积造成的。
我们的房屋是602和隔壁的603是xx左右对称的,但是我们只有他们一半的露台面积,面积只有5个平方左右。
房子是通过中介买的,中介和我们说赠送的露台也是有10M2的,包括后面签合同的时候,房产销售人员好我们说的很清楚,露台也是10M2的。
现在合同上没有标明露台的正确面积,没有证据是和反产公司吵,但是我真的觉得这么好冤枉呢。
是否有其他途径能跟房产公司讨个说法,因为这样的情况就是欺诈。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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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可以查一下原规划和建筑平面图,露台设计和规划通过的界线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