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商标使用不当
商标使用不当是指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烟台商标)违反了商标法中有关义务性规定的情形。商标(烟台商标)使用不当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1)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
(2)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质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
(3)自行(烟台商标)转让注册商标的:
(4)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
(5)使用注册商标,其商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的。
使用注册商标,有前四种情形之一的,由商标局责令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烟台商标;出现{zh1}一种情况的,由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分别不同情况,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予以通报或者(烟台商标)处以罚款,或者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