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新律师,法律本科毕业,1993年9月考取国家律师资格,199 4年4月开始从事律师工作,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多年来任省、市律师协会及专业委员会职务,任律师所副主任、主任,高级合伙人。已经做专职律师工作十八年。现任广东德城律师事务所做专职律师。
从事律师工作以来,深入研究我国的民商事法律和刑事法律,擅长民事诉讼、刑事辩护、法律顾问业务。曾担任过多家公司企业的法律顾问,为企业的经营决策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帮助企业处理日常法律事务,清理企业债权债务,调处企业内外经济纠纷,为企业的依法经营和健康发展保驾护航。在民事诉讼活动中,代理过多起辖区内重大疑难复杂的民事商事合同、商业经济,房地产诉讼、工程建筑、婚姻家庭、遗产继承、侵权赔偿、债权债务等民事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zd0}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利益。
在刑事辩护工作中,执着求胜,仗义执言,精益求精,办案情理法理融会贯通,辩护有理有据尽职尽责,
依法应当给予被告人从轻、减轻、免予刑事处罚以及改变定性的辩护意见多被法官认定釆纳;曾办理过多起死刑改判死缓和无期徒刑以及无罪辩护的成功案例,维护了刑事被告人应有的合法权利。
该律师诚实信用,业务精湛,态度端正。十多年的律师执业资历,勤勉敬业,执着追求,积累了丰富的工作实践经验,逐步形成了思维敏捷,性格豁达,不拘一格的执业风格。从事律师工作以来,在社会各界人士的信任支持下,取得了良好的执业信誉,连续多年被司法行政机关及律师协会授予{yx}律师,人民满意的律师等荣誉称号,受到法律服务需求者的广泛赞扬。作为法律人,该律师始终坚持:以个人素质为基础,法律正义为凭借,市场经济为契机,敢为人先,虚心好学,不断进取,该律师秉承“只要有百分之一的希望就付出百分之百的努力”的执业原则,愿意通过自身的法律特长和服务技巧为当事人争取{zd0}的合法权益,提供{zy}质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