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周两期海导报道,我司将在海导和日报里刊登“律师申明”。内容如下:声明
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厦门分所张效峰律师受托声明:
厦门市紫星企业管理培训学校(以下简称“厦门紫星学校”)是经过国家教委批准,具有办学许可 证的正规教育培训机构,与各地xx大学联合办学的各种形式的本科、硕士、博士班均分别得到福建省教委或各大学学院或研究生院的正式审批,符合条件的学生毕业后可获得由各大学颁发的xxxx的学历学位证书。目前个别报纸关于厦门紫星学校买卖xx的报导缺少事实依据,纯属传闻或个人偏见,由此给厦门紫星学校声誉造成的损害,厦门紫星学校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特此声明。
注:之前发生的一切报道有点偏激,均是媒体没有了解到还有第三方,其中还有点误会。我们2001年就成立了,至今成立了10年了,是一正规的办学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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