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办理进出口权需具备的条件:
1、已经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且经营范围提及进出口业务的;
2、已办理国、地税税务登记,依法纳税;
3、已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二、企业办理进出口权需提供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国税副本;
4、地税副本;
5、开户行许可证;
6、公司章程复印件;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8、核销员身份证原件及小一寸彩照贰张;
9、公司公章;
10、提供公司办公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
11、提供公司名称、地址的英文准确翻译;
12、报关员证、报关员卡、外汇核销员(如果没有不用提供)。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的复印件均需持原件核对,不能提交原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联系人:Amy 电话:020-81383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