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集团,是指以资本为主要联结纽带的母子公司为主体,以集团章程为共同行为规范的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其他成员企业或机构共同组成的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法人联合体。企业集团不具备法人资格。
(一)设立条件:
1、由母公司和5个以上子公司(控股公司)组成;
2、母公司(核心企业)注册资本不得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
3、母公司和其子公司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二)提供材料:
1、母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
2、每个子公司(控股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工商备案章、发照机关出具的母公司对其出资额和出资比例的证明。
3、企业集团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工作简历、照片(1寸1张)。
4、企业集团董事会、总经理、监事会成员名单。
5、企业集团住所房产产权证明。